第一百三十二章:顺天巡抚(4 / 5)

陷;杨鹤主抚,不以闻。鹤及刘广生各遣材官持牌四出招盗,黄虎、小红狼、一丈青、龙江水、掠地虎、郝小泉等俱先后给免死牌,安置延绥、河西;然不焚杀,其淫掠如故百姓吞声、有司莫敢告而寇患成矣。

御史张养言陈盐政五事曰重边商以维祖制、禁浮课以绝占窝、疏存积以应积需、革割没以清宿弊、躬交代以防欺侵;章下所司。

兵科给事中刘懋上言『秦之流贼,非流自他省,即延庆之兵丁土贼也;边贼倚土贼为乡导,土贼倚边贼为羽翼。六、七年来,韩、蒲被掠,其数不多。至近来荒旱频仍,愚民影附,流劫于泾原、富、耀之间,贼势始大。当事以不习战之卒剿之不克,又议抚之。其剿也,所斩获皆饥民也,而真贼饱掠以去。其抚也,非不称降;群聚无食,仍出劫掠,名降而实非降也。且今年麦苗尽枯,斗粟三钱;营卒乏饷三十余月,即慈母不能保其赤子,彼官且奈兵民何哉!且迩来贪酷成风,民有三金纳赋,不能得一金;至于捕一盗而破十数人之家、完一赎而倾人百金之产,奈何民不驱为盗乎!若营兵旷伍,半役于司道、半折于武弁;所余老弱,既不堪战,又不练习当责督、抚清汰操练,以备实用也』。

削工部尚书南居益职——以军需不办也。以刘遵宪为工部尚书。

是月,山西流盗犯石楼、永和,破蒲州、潞安,官兵败没。

秋七月辛巳,大雨竟日。

甲申,上御午门受俘,诛贾继钥等。

乙酉,进孙承宗太傅、张凤翼太子太保,并廕锦衣卫指挥佥事。进祖太寿少传,廕指挥同知;宋伟、马世龙并太子太保,尤世禄、杨肇基太子太师,吴自勉左都督。余文武陞赏有差。

御史王道直言『盗起于饥,请发兵饷银买本色,一从保德州河路,一从洛、宜陆路,庶收拾人心,解散党附』。不报。

辛丑,海丰县有石围数丈、高丈余,忽移五十余步。

是月,国子祭酒顾锡畴言『文庙先贤自四配、十哲外,两庑共六十二人。「会典」所载,东自澹台灭明至颜浍三十六人、西〔自〕宓不发至步叔乘二十九人,位次多紊,且有汉儒次宋儒之下;非所以妥先儒也。宋罗从彦、李侗虽万历时从祀,实朱熹父执所从受学;既皆从祀,不可不论其世。乞行详定』。章下所司。

八月甲寅,提督总兵马世龙罢。

癸亥,杀督师兵部尚书袁崇焕,处以殊死。上御煖阁,辅臣成基命等入对。久之,出御平台,文武诸臣俱入;谕曰『袁崇焕付托不效,专事欺隐。市粟谋款不战,散遣援兵,潜移喇嘛僧入城,卿等已知之;自当依律正法。今特流其妻子、兄弟,余不问』。辅臣顿首谢。崇焕,藤县人;万历己未进士,素以韬略自诩。迨督师出镇辽东,其入援时,三日五赐金、币宣劳,亲为饮至;而迁延不战。至擅杀毛文龙,朝议纷纷,以致杀身。

甲子,谕『旧辅钱龙锡背公逞私,密谋主款;袁崇焕疏语已露,终不奏闻。并不重罚,何以惩后!命法司拟罪』。逮至,论死。

癸酉,插汉虎墩兔憨拥兵偪大同,巡抚张宗衡议战、总督魏云中议款。御史白士遴言藉款以修守、固守以待战;报闻。

丙子,以曹珍为工部尚书。

九月己卯,黄甫川贼仍勾西边入掠,洪承畴、杜文焕从孤山进击,大破之;擒斩三百八十余级,贼始奔溃。

宥水西降人安位。先是,龙场坝,本水西地;水、蔺相仇杀,争地。其后结盟奢崇明,败水西,假之居。其地去永宁且六百里,山箐峻险,不产榖;蜀人欲设官屯兵以自广。总督朱燮元奏『御蛮之法,治以不治;既来则安,不专在攻取也。今水西既以纳款,残蔺安敢负固!惟当明定疆界,使诸蛮自耕牧,遵往制职贡赋,数世之利也。若设屯兵,臣愚以为不便』。上未之许。后推勘地界,卒如其议。又欲用兵郡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