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的厮杀汉,快通车马行早被街上成群结伙的地痞流氓给抢光了。
张启阳怎么知道京城一定会大乱呢?难道说他真的有未卜先知的本事?
就在金丝雀胡思乱想之际,忽然听到张启阳唤了一声“金丝雀。”
“伯爷有甚么吩咐?”
“趁着现在还能出城,我派几个人护送你回小吴庄。”
眼下这个时候,正是用人之际,怎么让金丝雀回家呢?
张启阳没有做任何解释,而是从怀中掏出一封还带着体温的书信交到金丝雀的手上,重重的拍了拍她那瘦弱而又柔软的肩膀“你回去等着我,若是三日之后我还没有回去,你就拆开这封书信,到时候你就知道应该怎么做了,去吧。”
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吗?为什么还要给一封书信?
为何又要等到三日会后才允许拆开来看?
就在这个时候,猛然传来一阵隆隆的炮声。
从炮声传来的方向推断,闯军已经架起了大型火炮在轰击西直门的城墙了。
“快走,再不走就来不及了!”说完这句话后,张启阳沉声说道“取我的官服来,我要进宫!”
虽然不明白张启阳为什么要自己离开,但一直以来对张启阳的信任已经养成了绝对服从的习惯,金丝雀什么都没有说就下去准备了。
片刻之后,一辆马车在几个手持大扎枪的壮汉护送之下离开了。
车厢之外都是纷乱的脚步和此起彼伏的哭喊声,京城的混乱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。
费了一番周章之后,马车终于顺利出城,朝着小吴庄方向飞驰。
金丝雀捏着那封书信犹豫不决,她在犹豫是不是应该拆开书信看一看。
但张启阳曾经说过,这封书信一定要等到三日之后才能看,现在就拆开是不是违了他的命令?
经过好一阵子的犹豫之后,金丝雀还是鬼使神差般的打开了那份书信。
字迹很是工整,是用炭笔写成的,显得刚硬有余而柔和不足。
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张启阳的亲笔,他一直都不习惯使用毛笔书写,而且一直都使用很大的正楷字。
“金丝雀,在你看到这封书信的时候,说明我一直想做的事情没有做成,这个时候我肯定已不在人世了。”
看完这第一句话,金丝雀惊的几乎拿捏不住那张薄薄的纸片子,身立刻就颤抖起来,赶紧继续看后面的内容。
“若是连我都不能挽回,必然是天地倾覆,神州陆沉,一定会有场你根本无法想象的灾祸。
李安宁和你都是好姑娘,也是我唯一牵挂的人,我不能让你们落个没下场。
书房的那个樟木柜子下面,还有一箱金子和两把短铳,你拿了这些个东西带着李安宁赶紧逃,一直往南逃,在逃到异域番邦之前不许回头。
以你的本事和阅历应该可以带着李安宁在天涯海角生活下去,只是要记得多多照顾李安宁,她没有经历过什么风浪,没了你的照顾,她活不下去。
天真的要塌了,三千年未有之灾祸你无法想象,逃,逃,逃!”
三个“逃”字都是用朱笔仔细的描过,仿佛鲜血一般嫣红异常醒目,愈发显得触目惊心!
看罢了这封提前打开的书信,金丝雀已是泪流满面。
张启阳是个有大本事的人,胸中藏着的东西也很多,金丝雀早就意识到了。
但是,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张启阳的良苦用心。
很显然,张启阳早就知道李闯一定会打进京城,但这对张启阳来说本就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情。
因为张启阳早就对金丝雀说过一句话“江山易主王朝更替,不过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“。
连